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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7年中国技能大赛—— 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竞赛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17浏览 1170 次

201 7年中国技能大赛——

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竞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 发改委、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8号)和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标委服务联[20156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着力推动我区家庭服务业职业化、规范化健康运行。经研究决定,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妇联将联合举办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竞赛, 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大赛以“促进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打造标准化家庭服务品牌”为主题, 不断提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职业化水平和全社会对家庭服务行业的关注度、 认知度。 激发广大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学标准、 用标准的热情, 为家庭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竞赛宣传表彰一批优秀从业人员, 树立行业楷模, 推行国家标准, 吸引更多妇女从事家庭服务业, 推动全区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 职业化建设, 更好地为建设“四个宁夏”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妇联主办, 宁夏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承办, 宁夏巾帼家庭服务业协会协办。 成立2017 年中国技能大赛——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竞赛组委会, 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总工会女工部, 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任:马启宁    自治区总工会巡视员、副主席

副主任: 孙晓军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梁万荣    自治区商务厅总经济师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员:王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

建设处处长

郭向东    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处长

杨晓宁     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自治区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田景涛    自治区总工会经济部部长

丁文锦     自治区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刘光华    宁夏家政服务行业协会

刘海燕    宁夏巾帼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

办公室主任:田    (兼)

 员:张娅丽      自治区总工会经济部调研员

       自治区总工会女工部副部长


束红娟      自治区总工会女工部干部

刘彦海     宁夏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

      宁夏巾帼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长

       宁夏家政服务行业协会网络部主管

张璐璐     宁夏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会员部主管

五市总工会、人社、商务、妇联部门负责人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下设仲裁组、 专家评判组、 竞赛组、 宣传组。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负责统筹协调安排竞赛相关事宜。

三、 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凡年龄在18岁—55岁,身体健康,连续在区内各类家庭服务企业(实体)工作两年以上的普通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 均可报名参赛。 本次大赛报名方式为线下现场报名和线上网络报名(关注宁夏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两种方式。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参赛选手报名表一份(可报电子版);

2 参赛选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参赛选手本人22张近期免冠彩照(证件照);

4 参赛选手本人现有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竞赛职业(工种)和内容

(一)竞赛职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此次竞赛设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保洁员四个职业(工种)。

(二)竞赛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水平的相关教

材内容和要求进行, 适当增加高级工内容。 竞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 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成绩。选手总成绩=(理论成绩×30%+(实操成绩×70%)。按选手的总成绩排列名次, 总分出现相同成绩时, 实操得分高者居前。

五、竞赛形式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在竞赛组委会的指导下, 由各市总工会、

人社、商务、妇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按照家政服务员、育婴师、 养老护理员、 保洁员四个职业技术标准进行比赛, 聘请专家评委对比赛进行评判,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按分配名额选拔出市级优秀家政服务员、 优秀育婴师、 优秀养老护理员、优秀保洁员, 推荐参加全区决赛。

(二) 决赛。 决赛由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六、出题方式

初赛和决赛竞赛试题由竞赛组委会按照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随机抽取。

七、参赛费用

参赛人员往返路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其余费用由竞赛组委会承担。

八、表彰奖励

(一)初赛表彰

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表彰。

(二)决赛表彰

1.个人奖

1)一等奖:取得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三个

职业竞赛第1名,且两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破格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和奖金; 选择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一个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取得保洁员职业竞赛第1名,且两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 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和奖金。

2)二等奖:取得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三个

职业竞赛第26名,且两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 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对已持有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破格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和奖金。 取得保洁员职业竞赛第26名, 且两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和奖金。

3)三等奖:取得各职业竞赛第712名,且两项成绩均

合格的选手, 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和奖金。

4)优秀奖:取得各职业竞赛第12名以后且两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奖荣誉证书。

5)行业网红奖: 参赛(初赛和决赛)选手可通过网络微

信互动平台参加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竞赛的行业网红奖评选。 根据选手投票结果, 各工种选出前三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名次荣誉证书和奖金。

2. 组织奖。对宣传发动到位、积极报名参赛、竞赛组织严密,并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前两名单位, 颁发市级最佳组织奖; 其他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对品德优秀、 技能出众、 爱岗敬业, 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等综合素质较高的获奖人员,可由市、县(区)工会按层级推荐申报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

九、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1日—530日):制定方案、成立

组委会、印发通知、竞赛命题、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对选手进行初选培训阶段。各市总工会、人社、商务、妇联组织报名人员填写.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大赛推荐报名表(附件5)并严格按照竞赛职业标准(附件2)筹备初赛赛前赛中事宜。

(二)初赛阶段(61日—630日):市级比赛,选拔

区级参赛人员。市级比赛时间由各市总工会、人社、商务、妇联部门协商决定并于比赛前一周将初赛方案报自治区总工会女工部。按照决赛人员分配表(附件4)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区决赛。比赛结束后, 将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大赛推荐汇总表(附件5   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晋级核准表(附件6)、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经晋级名册(附件7)与比赛总结、 简报、 照片一并发至自治区总工会女工部邮箱。

(三)决赛阶段(71日—730日):进行强化训练,

实施宁夏家庭服务业职工技能大赛决赛。 做好竞赛前、 中、 后期全过程组织宣传及表彰等相关工作。

十、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此次竞赛既是贯彻落实好八部

委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 职业化建设的具体要求, 也是采取“以赛代训”的方式, 努力提升我区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水平,激励全区家政服务员爱岗敬业, 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家政, 认识家政,关心家政,参与家政,选择家政,扩大消费需求,同时,也是检验我区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一次实战。 各市总工会、 人社、 商务、妇联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贯彻八部委文件精神, 把组织竞赛作为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 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手段, 作为全面宣传本市家庭服务品牌的有效载体, 抓紧、 抓好、抓落实。

(二)加强协调, 精心组织。 各市总工会要加强与人社、

商务、妇联部门的沟通,密切合作,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要充分调动家庭服务企业(实体)和选手参赛的积极性, 以竞赛促进技能培训, 提升行业规范化职业化水平, 宣传优秀家庭服务业品牌。 认真开展初赛的组织实施和决赛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 要激励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通过参加竞赛, 努力提高职业素质, 提升服务质量, 增强从业自豪感和职业认同感。

(三)扩大宣传,树立典型。各市总工会、人社、商务、

妇联部门要认真策划竞赛的整体宣传, 增强社会关注度, 扩大赛事影响力。 充分发挥获奖选手的示范引领和榜样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新时期家庭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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